专业号

1.核发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许可证》;

2.核发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》;

3.核发《林木采伐许可证》;

4.核发《林业植物检疫证书》;

5.审批《临时占用林地》;

 

 

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
京ICP备09013815号
基于E-file技术构建